正月初一加班,到底能拿几倍工资?一般人觉得,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按不低于300%支付加班工资。所以,正月初一所拿的工资最终为3倍。不过,这种做法有很多争议,很多律师认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应该是“3 1”,一份为正常工资,一份为加班报酬,也就是说,正月初一加班,将拿至少4倍工资报酬。目前,包括北京、上海等地已经按此计算加班报酬。加班报酬为何从3倍降到2倍?《劳动法》对加班补贴的规定,很多人已耳熟能详。不过,报酬如何计算,仍有不少争论。按《劳动法》规定,对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法》还规定,这对这三类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按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很多单位在发放加班报酬时,仅按3倍发,也就是说,在与往常一样正常发工资时,只按200%发加班报酬。上海某商业公司的张先生,在法定节假日加班87个小时,公司只给加班工资8838.35元。离职后,张先生认为加班工资给的不够,应该按4倍发放。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结案,张先生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法院支持张先生的要求,但认为,按《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仍然可以正常获得工资,所以,倘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其法定应当获得不低于300%工资数额的加班工资中,已包含了正常的工资。所以,法院认为,张先生已经发了工资,所以加班报酬应按照200%的标准计算。“3倍”还是“4倍”?各地做法不一在广东劳动仲裁中,也有类似案件。对此,劳动仲裁委有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这里的“工资报酬”中已经包括了正常的一倍工资,用人单位在之外只需要另行支付给劳动者200%的加班报酬,这种观点可简称为“三倍工资说”。另一种观点完全相反,认为,这里的“工资报酬”不包括正常情况下的一倍工资,用人单位在正常工资之外,应该另行支付不少于300%的加班工资,加起来,法定节假日可获得四倍工资,这种观点可简称为“四倍工资说”。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各地看法不一,劳监部门认为“三倍工资说”、“四倍工资说”的都有。上海张先生的案件被法院宣判后,上海市劳监支队明确表示,元旦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应获得4倍工资,其中,一份为员工当日正常应得工资,另外三份为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即按照“3+1”计算发放。1月22日,广州市劳监支队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字面上看,的确可以按“三倍工资说”来执行。不过,按照常理,不加班也有正常工资,加班了还不能全额领取300%的工资,从情理上说不过去。北京市劳监部门也曾表示,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而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与以前略有不同。假设劳动者日工资为10元,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1天,总共拿到手的是40元。混淆根源:11天节假日认定有偏差在法律界,多位律师坚持“四倍工资说”。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丁一元律师表示,按《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显而易见,在法定节假日,劳动者不论上班与否,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工资。劳动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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