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问:值班和平时一样干活该不该拿加班费?您好,我在一家公司的后勤系统当职员。过了春节后,单位经常让我和另外几名同事在周末的时候值班,其实干的活和平时也没什么区别。连续两个月来,几乎每周都是如此。我想请问一下,值班和加班究竟啥区别?我们每周都被安排值班,能否认定为加班?如果不能认定加班,我们只能白干吗?职工 郝先生律师解答: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主任 常卫东值班和平时一样干活实为加班可要加班费根据郝先生所述的情况,由于其工作内容与平时没有区别,因此,其值班情况应属加班。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依法支付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150%、200%;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支付给劳动者工资标准的300%。 具体到本案中,郝先生可以要求单位按照法定标准向您支付加班费同时要求单位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如果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法条链接:《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第14条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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